律师解析:1.在快递服务行业中,快递公司的主要合同义务应当囊括保障快件的安全性和按时送达的承诺,当由于快递公司本身的原因导致快件遗失或者毁损时,这便被视作快递公司未能充分履行其合同中的主要义务,因此应当为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如果快递公司在没有进行保价的情况下仅按照快递费用的特定倍数对快件丢失或损坏进行赔偿,那么这无疑是将快递公司自身的过失责任转移到了寄件者身上,有违基本的公平正义之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 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