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通常来说,若在担保合同中未作特别规定来处理诉讼费用的承担事宜的话,那么,当债权人为实现担保权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最终赢得该案时,担保人可能会被迫承担相关诉讼费用。 但是,倘若担保人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已经明确声明将不对诉讼费用负责,或是在司法程序的进行过程中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形而不宜由其支付这笔费用,则其有权利免于负担此项责任。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